好消息!株洲公租房申请条件出炉 你符合条件不?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株洲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城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分配、使用、退出及租赁补贴等相关事项。
(株洲汽配园公租房)
根据《办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户籍或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城市引进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城区没有因出售、赠与、征拆等方式处置过住房,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患有尿毒症、恶性肿瘤等重大变故、离异导致在2年内转让房产的除外。
另据房产局消息,株洲2017年预计分配约3000套公租房。结合我市本级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报情况,我市本级到2017年底可以基本实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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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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